环球快讯:长盈通(68814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2023-02-22 20:01:53来源:中财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相关资料图)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暨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盈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暨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长盈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9,441,51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55,232,847.47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2月 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2年 12月 5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首次募集资金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5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至 2023年 2月 9日,本公司以民币 42,161,993.95元,具体根据募集资按照相关法情况 筹资金预先用情况如下:投资项目的实、法规规定的入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0,000,000.0042,161,993.9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42,161,993.95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2,161,993.95元。以上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052号)。

四、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将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中。

6、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3年 2月 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 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61,993.95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暨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暨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并通过了决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052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暨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关键词: 募集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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